请问:公开招标,在进入评标阶段以后,在开标以前,突然改为议标,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1:25:10

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上应该有写明是用什么评标方法的。在主管部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招标人不能任意修改评标方法的。
按照规定,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如果你这个项目已经是第二次招标了,还是少于3家,但是有2家的,应该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议标。
如果是使用国外贷款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只有2家投标人来投标的,就可以当日进行议标,前提是要在网上备案确认。

以上是个人观点。

强制公开招标项目,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采用其他采购方式,不合法。

我国没有议标这种招标方式。

这个能讲合不合法吗,都是他们说了算的。我就经历过,议标的出入就大多了,有负责人直接说了算。就是不合法,你又能怎样。只能是白跑一趟。糊里糊涂的落标了。不许任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