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是盗窃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19:08:48
5月30日,我急要钱,拿了同宿舍同学的卡取出了2000元。事后不久他们就报了案。回去后,我知道报案后,就急还了钱。
我和被告人的一直很友好。我们曾近有过“有钱的同花的承诺”
在一审的时候,他没有出庭做证。
现在就要二审。他将给我出庭做证:“有钱的同花的承诺”这个承诺的确有过。也是因为这个承诺才会这样的
敬请哪位执法人员可以指点下,我还能构成犯罪吗?不要以刑法246条来回答。我都会倒背了。再请求我出庭如何去辩解!!谢谢

根据刑法规定,盗窃他人信用卡取钱的定盗窃罪,这一点按刑法理论是确定无疑的了
但是,根据刑法理论,有一种是排除犯罪的事由,即被害人承诺,如果从这个角度上说,可以认定为无罪,但你必须拿出确切的证据:(事前承诺;被害人有处分能力;不侵犯其他法益等)

你应该抓住重点说1、你们过去有过有钱同花的承诺
2、这次拿卡取钱是急用,当时当事人(也就是你同学)不在,而你们又曾走过口头承诺,所以你取卡先用了,本打算回去后告知对方,没想到造成了这么大的误解。当你得知当事人提及这件事时已经第一时间归还了挪用的钱款。重点提及这个是要阐述你没有私吞该笔资金的主观故意,因急用,而且曾互有过口头承诺,这只是借用为目的,是会及时归还的观点。

取200块钱不是很小的数目,你取出之后应该马上就跟卡主说一下。不知道你为什么没有说。

如果真的是场误会,为你祝福!

我不是法律工作者。只能按普通人的思路推演: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在事情发生之前你们似同亲人,并时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在你们之间。并且对方也明确认可。那你会没事。但对方当时如果是没有在知道是你拿的之后及时要求撤案的话,对你不利。一审没为你作证也对你不利。这其实都可以从侧面部分证明你们之间并没有似同亲人的事实。 总之,如果你有办法让法官相信 你们发生的事情 类似于 亲人之间 急用拿钱未及时通知。失主事后也明确认为是误会。你就可以摆脱困境。 至于“有钱同花”的话 如果只是一个单独的孤证,只有这句话的存在而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这句话确实有效的通行在你们的日常行为中,法庭采纳的可能性不会大。 (再说一次,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以上只是市井的闲言)

好同情你。。。

吃一堑,长一智!
没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