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私自放人犯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6:54:50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昨天我的博美狗(市场价值约5000元)被我楼上的装修工人偷了,我通过监控录象联合小区保安将他抓住并移交给警方,我提供了当时他偷我狗时候的录象,并且小区物管保安人员都可证明。可是警方却在带回录完口供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把人放了,说只是侵占罪并不是盗窃罪,我觉得无论什么罪不是由他说了算,应该立案后有检查机关判决,如果警方当时不给我立案,他应该告知我的。我想请问的是私自放走至少也是有罪的人,这样合法吗?
我报警了.并提交了证据,就应该立案吧.派出所只是给我录了口供,并签字,然后就让我回去,说等待处理,可是待我离开后没有2个小时,就放人了.他们以东西偷是偷了.但是归还就可以了.不在属于盗窃,只是暂时的侵占,不是犯罪这样的理由放了人.并且没有通知我们,东西归还就不是犯罪吗,那么许艇案呢,梁丽案呢他们归还了财务后就无罪了吗?检查机关查找证据的期间他们是否应该被放出来呢.派出所是否有义务像受害人告知,你的证据不行,如果没有更有利的证据,我们就必须放人.这样的义务存在吗?派出所是否有权利来裁定我的证据不行,是否应该汇报并审核,一致通认后在裁定证据不够.最后是否属于盗窃应该立案后由检查机关根据提供的监控来判断,怎么能凭一个派出所的警员来裁定呢,

应该告知不立案的理由,但是不存在你说的私自放任的说法,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有权决定采取何种强制措施,逮捕除外。

当然不行!你应该要一张报安得回执单!他们就不敢乱来了!
现在想怎么着也完了!这些败类就这样的!

向检察院申诉,要求检察院督促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当然不行,行政法及行政诉讼规定,公安机关处理问题以后要出具相关证明(回执单)等。而调查取证不是老百姓的责任,是公安机关的义务,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等手段维权,但是还有可能就是对方就拿保释金等情况。。看你的情况应该是在你报警以后才还得狗,这样你已经对狗的占有发生了丧失,盗窃已经既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