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事故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4:10:01
我有一个朋友在工程队做瓦匠活,今年春节在武汉一个姓郭的承包老板的工地干活,墙面较高6米,每平方5元的价格叫他们干,钢管架子由郭老板搭好,郭老板人手不够,叫我朋友自己搭钢管架子,干了一段时间,我朋友的弟弟由于钢管滑脱从3米高的架子上摔下,双脚先落地造成脚后跟骨裂,在医院共花费5万元,郭老板的说法是叫我朋友承担2万元,我朋友不愿意,叫自己带来的工人一起承担,工人都说这是自己的血汗钱,谁都不愿意,叫我朋友去找郭老板,我们都是郭老板的工人,虽然没有建立合同,但我们做的工程量在这里,工人都反对我朋友的决定.
我朋友不知道怎样才能解决, 想请教一下专业人士:郭老板的说法在法律上有根据呢?如果我朋友执意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全额赔偿,法院会支持吗?这是属于民事案件还是其他呢?法院会根据什么法律、哪些条文来裁定的呢?我朋友该如何着手准备、入手处理呢?另外,如果私了,该是怎样的私了才能合情合法呢?
再请教一个问题:口头合约在法律上有效吗?我朋友叫工人一起承担的说法有法律依据吗?工人怎样做才能尽快的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呢?
请专业人士提供意见参考!由于这事到现在还没有解决,请尽快答复,谢谢!

请律师介入帮助为好。

你好,首先口头合同,无效,必须有书面合同,工人受伤,有工地老板承担,看责任多少,如果责任在工地,发生事故全部由工地老板负责,责任在于工人操作不当,受伤工人自己承当一部分《与其他人无关》提醒,你们为什么不签书面合同,以后注意不管干什么一定要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