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问题 的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6:24:10
A公司将新办公大楼工程承包给了B公司。双方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工程款为2000万元,工期为一年,工程完工后结清全部工程款。合同签定后,B公司雇请工人甲、乙等七十人开始施工。工程按期完工,B公司将新大楼交给A公司使用,但B公司尚欠工人甲、乙等工资合计56万元。甲、乙等人多次向B公司催要未果,于是向法院起诉了B公司,要求给付所欠工资。法院判决B公司败诉。但在判决执行过程中,B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其法定代表人均不见踪影。在查找B公司的财产过程中,甲、乙等人发现,A公司尚欠B公司工程款180万元未付。A公司称,之所以未付清工程款,是因为新大楼的工程质量存在问题。A公司同时称,工程完工后双方只进行过一次结算,此后一年多,B公司一直未向其主张过这笔工程款。甲、乙等人就B公司所欠的工程款向法院起诉了A公司。
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
(1)甲、乙等人起诉A公司所依据的是什么权利?

(2)这种权利的行使需要什么条件?

(3)甲、乙等人提起诉讼时,应当以谁的名义提出?

(4)甲、乙等人在诉讼中提出,要求A公司支付其欠B公司的全部180万元工程款。这种要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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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的依据是甲乙享有的代位权

2、行使代位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3、甲乙起诉应当以自己的名义提起

4、他们的要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因为代位权诉讼仅以甲乙二人的债权为限,所以他们能获得支持的是56万元。

同意楼上意见。你干么要180万呀,欠你等56万元如能快些拿到手就算不措啦。你说呢。

同意楼上意见。你干么要180万呀,欠你等56万元如能快些拿到手就算不措啦。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