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的纠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0:52:02
我们家的一辆货车在拐弯的时候与一辆轿车相撞,我们家的车是雇佣的司机开的,轿车上司机喝醉了酒。结果,轿车撞得很厉害,一死一伤,这边没什么大事情。
请问我们家要负什么责任?
可以说得浅显些吗,我比较关心经济赔偿和刑事责任,是司机开的车,我们家要负担那么重吗?买这个车还贷了好多钱,没开到半年就出这个事了,本钱没回来,感觉生活的希望都没了。
交警队说双方都有责任,对我们这方的经济处罚不应该只我们家拿吧?司机也是有责任的阿?而且我觉得,车是他开的,他的责任最大阿?

替代责任,即不真正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可以得到,你们家和你们雇佣的司机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轿车司机是酒后驾驶,那么对方也有过错,所以,综上所述,可以适当减轻你们家的责任.

具体问题对外你家是要承担责任的。但可以向司机追偿.具体问题最好是请律师介入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