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企业购买固定资产进项税能抵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0:26:25
我们是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属于服务业,
貌似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没法抵扣,
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增值税这个税种。
但是等我们销售用过的固定资产的时候我们还得交增值税。
我对新增值税法的理解正确吗?
太郁闷了,本来生意就不好做,税法改来改去还得多交税。

1、营改增的服务业企业,且为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固定资产进项税能抵扣。
2、增值税转型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及处理:
纳税人发生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和实物投资,下同)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含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凡出租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的;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3、增值税转型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及会计处理:
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下列情形的,进项税额不得按156号文件规定进行抵扣: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含156号文件所称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下同);将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固定资产为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将固定资产供未纳入156号文件适用范围的机构使用。
已抵扣或已记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上述情形的,纳税人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先抵减待抵扣进项税额余额,无余额的,再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因此,据此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由于服务业属于营业税征税范畴,所以,贵公司作为营业税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你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