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经营的相关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6:30:34
比如说我从电信局办了100M的光纤,然后我再用路由器拉给别人并收费,可以这样做吗?
或者需要办理相关证件才可以这样经营吗?
电信有权利阻止我这样做吗?
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简单的说,我花钱用电信的100M光纤,然后再收费提供给N个人,可以这样做吗?
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或者根本不可以这样做。

如果不可以这样做,为什么会有网吧?这种经营模式应该和网吧差不多。

我从电信局办了100M的光纤,然后我再用路由器拉给别人并收费,可以这样做吗?
回答:不可以。

电信有权利阻止我这样做吗?
回答:当然有。他们会要求你终止该行为并且赔偿损失,损失是的计算是以你接出去多少户、多少时间计算。

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回答:类似的情况是“在没有取得出租人的同意的情况下禁止转租、非法、不当得利。”

需要办理相关证件才可以这样经营吗?
回答:如果你真想做这事,那就是走经营网吧的模式,去工商所登记。看样子这不是你想要的吧:)

其实向你这种情况很多,暗地里做一些小额经营也没什么事的,人家知道了就别干了呗。举个例子:你租了A的房子(100元),想靠这个赚钱,然后转租给B(120元),法律是禁止的。

如果不可以这样做,为什么会有网吧?这种经营模式应该和网吧差不多。
回答:网吧实际上就是个体经营户,是要纳税的,属于市场经济的一种模式,要有一定的资质(设施、资金、规章制度),要年审...也可以理解成企业、公司

总结:从现实情况看,你的想法小规模做,没问题。不过有的电信公司在你拉网线时就给你限定住了用户数。

属于特种行业,有电信管理委员会和公安局信息部门专控。

这涉及到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著作权侵权责任。在法规中有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负共同侵权责任。且如果是明知,或者知道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侵权人的信息等,也负共同侵权责任。

你想跟电信抢饭吃啊。
网吧不就是这个模式吗。

我认为你这种模式相当于转租,与网吧的区别在于:
1、网吧经营比较集中,这就涉及到消防、人身安全等公共安全问题;
2、网吧不光提高网络资源,同时还提供者电脑的使用权。是电脑使用+网络资源的结合。

给予以上两点网吧需要有关部门监管,而你这种模式与网吧的区别在于:
1、你分成网络比较分散,可能涉及到一栋或者几栋楼,不会涉及公共安全问题。
2、你光出租网络资源不出租电脑设备等资源。

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