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财产担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3:49:54

  财产保全担保就是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如果因保全错误为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损失,申请人或担保人应予赔偿的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相应的把财产保全担保分为诉前保全担保和诉讼保全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也叫诉讼保全,是指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即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法院应对保全错误负赔偿责任。所以,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法院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包括申请财产保全担保和解除财产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实质上是当事人的一种诉讼行为,因而具有不同于一般担保的法律特征。财产保全担保的制度价值在于追求程序正义和维护实体公正,并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中国现行的财产保全担保制度有待于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在提供担保方面,诉前保全与诉讼保全有所不同,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其申请;诉讼保全中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存在人民法院不要求提供提供担保的情形存在,当然如果人民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业依法驳回其申请。[1]   财产保全担保方式一般为现金或实物抵押。如果没有以上条件,也可申请由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信用担保无需办理抵押手续,不影响企业经营所需资产的使用。

担保的本质是用人或者财产等为未到期的债务提供一种可能性支持,即如果债务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后,不能清偿债务,则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财产担保一般形式有抵押和质押两种。像房产等不动产一般使用抵押,抵押期间财产不转移占有,财产所有人继续占有、使用该财产。

质押一定要转移财产的占有,简单的说质押物要由债权人占有。

财产担保在债务人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后,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担保财产折价、变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