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缓刑期间又犯同样的罪,会怎么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1:28:36
第一次销赃一辆车,判一缓三。在三年未到期时,又销赃3两车价值40万,会怎么判》 最低 怎样 ?最高怎样?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1、缓刑期内又犯罪的,要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并同新的犯罪施行数罪并罚。

2、这种情况下,会对后一个犯罪进行审判,并将审判的结果与第一次犯罪的一年有期徒刑进行数罪并罚。

3、我们国家的数罪并罚原则是限制加重原则,即在两个刑罚的重刑罚之上、两个刑罚的之和之下进行量刑。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这个一般情况下会按此项罪的最高刑期判,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现。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而在假释环境中,剥夺政治权利仍然是从缓刑结束时开始执行。同主刑条件一致。
  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69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