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借据应该怎么样解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7:09:08
借条
今借王某现金肆万贰千贰百肆十五元正(42245元)
借款人:蒋某
2008.5.30
这样的借据在法律上应该做何解释?依照哪些条款?请高人指点
我的一个朋友在2008年做生意,他口头承诺他出钱我出力,结果他有要求一人一半出资,我拿不出那么多钱,也没有双方合作合同,他让我写了一张借条,内容如下:今借王某现金肆万贰千贰百肆拾五元整, 借款人:本人姓名 2008.5.30 结果生意破产,说赔了10多万,要求我承担一人一半的钱共计五万肆千元,由于帐目不清,我没有同意,他要求散伙,我问及借条的事情他说丢了,我对他的做法相当不满,于是不同意再拿钱出来,可过了3个月,我接到法院传票,上面居然说他多次找我催要,要求我还钱,我总是以各种理由拒还。我对这样的说法不能认同,但他只字未提生意上的事情,我该怎么办?

人家都告啦。我只能告诉你,打官司律师很重要。把事情一定要仔仔细细告诉你律师,有经练的律师会根据每一个小细节,找到证据最大限度维护你的利益,无论你是不是有理。我们律师有选择接不接的权利,但接了就会全力以赴,相信律师。这就是为什么同样情况下杀了一个人,有的死刑,有的坐牢,有的甚至无罪。律师的厉害就是找各种理由去驳斥法律的依据,所谓的高级律师就是利用各种逻辑把白的也能说成黑的。黑社会的哪个没有养几个律师,警察抓到了都不能不放了。

借条没了他还能拿你怎样,对律司和法官说实话,他们会调查,给你公正的解决,切勿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