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2:21:18
自从租房后我一直觉得身体不适,然后去检查身体,结果是由于跟水过敏所致,我想要解除合同,请问这样是否违约?
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拿回押金和未住的租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一,你要证明房屋和过敏是否存在相关性,并出具鉴定证明文书.
二,租赁合同需要按合同内容执行,即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定.
三,如果一定要打官司,你只要要求民事赔偿.
法律上的不可抗力属于比如地震、台风、水灾等自然灾害,是人力不可以抗拒的,叫做不可抗力。
你说自己身体不适,但你必须要举证自己的身体不适与出租房的水质有直接关系,而不是“觉得”或“认为”,你现在单方想解除合同,需要做的是先与出租方协商解决,双方要达成合议。然后看你们的合同中是怎么规定“关于解除合同的条款”的。
由于现在国家法律不健全,所以所谓押金和未住的租金是否能退回,法院怎么判的情况都有,不存在一定之规,你可以主张对方返还钱款,但对方是否同意,另外法院怎么判都是未知之数,虽然不中听,但的确是实话,没办法的事。

押金是可以拿的,租金不一定。

双方可以经协商决定为住的租金返还问题,按理说,押金一定是不可以退的,但是出入您情况特殊,你可提供相关证明来与房东协商。一般情况下,未住的租金是好退的,但押金却一定不能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