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合同满之后员工不走但企业要他走,公司要赔钱给员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3:43:09

合同期满了,如果公司不在用你,是不赔钱的。

要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用,主要提前30天通告员工公司将不与其续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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