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00:13:18
我是烟台的 公司也在烟台
我与现在的公司于1年前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今年9月10号到期。可是到现在公司也没有通知是否续签。我想问下:
1:如果我本人想续签,是否应该提前通知公司,应该提前多长时间?
2:如果我本人不想续签,是否应该提前通知公司,应该提前多长时间?如果我没有提前通知..或者提前的时间不够.对我有什么惩罚?
3:公司想续签,或者不想续签,是否要提前通知,若不通知有什么惩罚?
4:如果双方都没有通知,到期后也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是默认按照原合同续签,还是默认转为实事劳动合同,还是怎么样 ?

备注:我个人的情况:我现在是不想在这个公司干了,但是我听说好像应该提前30天通知公司,可是现在距离合同到期已经不够30天了,,,,我该怎么办?

请高手们解答,最好有法律依据,不知道的不要乱说哈,我要根据这个想象怎么办呢...别误导我哈,谢谢!!!我是烟台的 公司也在烟台

1:如果我本人想续签,是否应该提前通知公司,应该提前多长时间?
  2:如果我本人不想续签,是否应该提前通知公司,应该提前多长时间?如果我没有提前通知..或者提前的时间不够.对我有什么惩罚?

  第三章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公司想续签,或者不想续签,是否要提前通知,若不通知有什么惩罚?
  第三章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如果双方都没有通知,到期后也没有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是默认按照原合同续签,还是默认转为实事劳动合同,还是怎么样 ?

  第十二章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想签合同的话 可以直接找上级主管沟通,同样不想签也可以沟通,法律

  是死的人是活的,没必要什么事情都拿法律当话说,但是要是到期公司不提

  合同的事,却是违法的,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你属于终止劳动关系(终止日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已明示了)不是解除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请30天书面通知。
当然通知一下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