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的版式部分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省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0:08:22
有个问题一直很郁闷,有的文件在正文后有主题词有时间有印的份数,但有的政府下文又没有,正文后直接时间盖章就没了。同事说是低级别的就没有,高级别的像省上的才有,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说的应该是版记吧。严格的讲,红头文件的格式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省略、简化。但现在有些基层政府文秘人员的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所以出来的文件,唉,。。。。。我每天批这样的文件,看的头都大,不知道是怎么进去的。.......

份数的没作规定吧.
版记部分即你说的主题词,发文机关办公室之类的,机关单位正式发文应该都要的,没有就是不规范....
除非由部门发文,不算太正式的,才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