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城镇医疗保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4:27:04
我母亲是群众,无工作单位,今年63岁。办理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0元/每年。就在前两天,我母亲因为颈椎疼痛的厉害,到医院做了一系列的检查。一共用掉人民币将近两千元。请问:这样的费用政府给报销吗?如果报销,具体报销多少?程序是怎样走的?请求大家帮帮忙。
我母亲参加的是城镇合作医疗保险。

医保是没有统一政策的,具体规定要以当地的医保条例为准的

就你说的这种合作医疗,绝大部分地方都是不能报销门诊费用的,只能是享受住院报销

所以,我估计这次的这些费用只能是自费了

详细的情况,建议查询下当地城镇合作医疗规定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