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提问!房屋贷款手续办不下来,认购款能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14:29
看好了一套房子,但是后来因为太大了不像买了,当时认购的时候签了认购协议书,上面注明了认购金不退房子不能换,现在我还能不能要回来,或者有什么办法能要回来?我说我贷款手续办不下来可以要回来吗?

在购买商品房之前,消费者都会选了又选,一旦下定决心后往往会先交一万到两万元的定金,签下《认购书》,这样做的目的是先“占”住房子。而后开发商会给购房者一周左右的时间付全款或交首付并办理按揭贷款。不过,要办理按揭贷款的消费者要注意了,您一定要在交定金前确认自己能否顺利在银行办下贷款来,否则,您交的定金就有危险了。

  对此,提醒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首先要认真考虑自己的资金能力,如果采用按揭方式,要事先认真了解申请银行按揭的程序和要求,在与开发商签约时,要仔细阅读所有需要签署的合同条款,弄明白条款的法律意义,对于定金的法律性质要了解清楚。为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可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注明“如果因申请银行贷款达不到预期金额,或银行拒绝贷款,而导致购房失败的,可免责并退回所交款项。”

  首先,我国并未建立一个客观、公正的个人信用体系,银行是否发放贷款也仅仅是银行自身的一种商业判断,不足以成为法律上的能够认定的个人原因。而实践当中,银行往往和开发商有着合作关系,同时多数银行往往也不会明确告知拒绝贷款的原因。

  其次,目前也没有哪家银行事先会公布一个详细而具体的可以发放贷款的条件指标。开发商在宣传的时候,也是依据和银行的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约定的可以贷款的最高成数进行的。购房者在选择贷款成数的时候,往往依据的是开发商及其销售人员的介绍或者推荐,开发商也多数情况下也不会明确告知购房者如果贷不到款会出现怎样的后果。

  根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因贷款合同不能订立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买受人可以选择退房。由于买受人在先期购买商品房时,并不清楚自己的资信能力,同时,开发商也大多不会去查询买受人的资信能力,而这一责任并不能由买受人来承担。

  再次,从常理来看,假如购房者清楚自己不能取得贷款,是断然不会去签署《认购书》的。在这整个过程当中,银行不会有什么损失,发不发放贷款完全由自己决定,开发商已经收取了首期款,取得了一定的主动,而且开发商作为经营者,在考虑经营成本的时候也自然会考虑到少部分购房者贷不到款这种因素。最被动的还是购房者,在交付了首期款之后,银行不发放贷款导致交易无法继续,开发商一般情况下也不会主动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