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过了期限,会败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7:18:51
我借给一个朋友五万块钱,内容为"今日,李XX向吴XX借人民币5万元整,还款期限为一年,下面是签字日期2008.05.30",我没有任何催债证据,只有一张老身份证复印件,请问这样的情况有没有败诉的可能??

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

你的是已经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你们约定的还款期限是一年,2008.05.30日出具的借条,还款期限是2009.05.30日前。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2009.05.30日开始计算到2011年5月30日止,诉讼时效期限还没有过,现在向法院主张你的权利完全能够取胜的。

不会的!~ 你们之间成立了 借贷关系!~只要你能充分证明 确定借贷了!~那就可以!~ 就算打到法院了! 他胜诉了(方位胜诉) 也要还你钱的 他赢的最大也就是少换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