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方(公司)未盖章只有采购总监的签字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6:55:20
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但甲方没有盖公章,只是他们的采购总监签了公司的名称然后签了自己的名字,这个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啊?
主要内容是第一批货他们收到后就付款,以后的货销多少,付多少,现在我的货他们公司已经收了两个月了,而且出具了公司对所有供货商统一格式的入库单和质量检查合格单,现在我要货款时,他们说还没有卖掉以此总是拖我的货款,但是这一批货在合同里的约定不属于他销掉再付款的,是合同里约定的第一批货,所以问一问,一旦要打官司,这个合同是否有效,能帮我打赢官司吗?

按照法律规定:有单位负责人的签字也可生效。在法理上可以解释为“表见代理”意思为,实际情况使当事人足以认定代理人(该公司采购总监)有权代理着一法律行为(签订购销合同)。但是司法实践中,对方往往采取否定签字或者否认有采购总监这个员工的辩解方式。这就要求你还有其他的相应证据进行辅证,比如对账单、收货记录等等。

只要你能提出类似的证据,证明该公司确实收到过你公司的货物。证据之间就可以形成证据锁链,可以没有争议的认可合同内容。

有效的 只要是签字是本人就可以 法院会对字迹做鉴定的 你也可以去法律事物所问问 问是免费的 一般你这个官司如果被告不是很无赖的话 法院会调解 应该没问题

你是公司于公司的交易采购总监不能代表公司
所以你打官司的话只能同个人打
同公司打的话就无效

这个合同没有生效,当然如果有公司的追认,就生效

与公司签的合同没公章,在法律上没有效用。中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