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生产型出口退税企业的地税 如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按照什么征收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0:43:04
请问,生产型出口退税企业的地税 如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按照什么征收的?

按照增值税计提,如果你们不用交增值税,那就不用交地税

(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 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 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 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

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如下公式 计算"免、抵、退"税: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 ×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公式所列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原则上以核销时海 关计算免征增值税的价格掌握。

(2)其余"免、抵、退"税公式按前述公式执行。

上述公式中的"本期"是指"本半年(季、月)"或"本年", "上期"是指"上半年(季、月)"或"上年"。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征税税率-退税税率)

(2)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外 销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