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斯密斯,就是《七磅》里那个,说实话感觉他演技一般哪,但为什么很受人喜欢?当然我也很喜欢他的电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21:33

他不是追风演员,以喜剧起家,有很多都很有名,绝地战警12 黑衣人12 独立日,几乎电视都演过。
但之后没有继续演,而是演了艺术片 拳王阿里,备受好评。
后 机械公敌 全民情敌 又非常有名,这时的身价就相当高了。
可之后又演了.当幸福来敲门 又让人们认识到他的演技。
总之,他的戏风不是确定的,我是传奇,意喻就很好。
之后又回归喜剧 全民超人汉考克,以为回归了,可又演了 七磅。
所以,他是全能演员,戏路不确定,适合各种人群,所以很有名。

美国演员,高中毕业后痴心于歌唱事业,遂决定放弃上大学,做全职的艺人。1989年首次获得葛莱美奖“最佳饶舌歌演唱奖”。进而成为NBC电视影集《活力王子》(The Fresh Prince of Bel Air)的男主角。

1993年以主角身份跃登大银幕,在一部讽刺纽约知识分子的文艺片《六度分离》之中,扮演一个自称是黑人巨星薜尼鲍迪儿子的老千。1995年主演警匪动作片《绝地战警》便一举成名,《独立日》、《黑超特警组》全球票房奏捷后,身价飙到巅峰。近几年接拍了许多卖座的动作片,始终为影迷爱戴。

我觉得很好啊
很少的硬汉了
而且还可以养感情戏
我很喜欢。

有观众缘不需要理由。

威尔史密斯的演技没什么说的,动作科幻温情励志喜剧都能信手拈来,心情变化是最难演绎的,威尔确能让你感到他就是剧中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