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单位实习期出车祸,实习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2:01:10
我表妹在湖南省湘雅医院实习,下班在回宿舍路途中(院方宿舍和医院相隔较远)被车撞残,最终左臂被截,司法鉴定为五级伤残,法院判司机赔偿90万元,但司机经济能力的原因,至今,只赔了二万多的医药费,而表妹只有一个务农的母亲,在此请教:学生在单位实习期出了车祸,实习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这个问题目前在理论和实务界都存在着较大的争论,各地法院的判决亦不一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有合格的劳动者才是工伤保险的享受主体,实习生在身份上仍然是学生,所以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但是有部分专家认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传统意义上的实习生因工受伤确实缺乏认定工伤的法律依据。但存在这样的一种情形,即名义上是实习生,但实际上其提供的劳动与其他在职人员没有本质的区别,这时的实习生实质上已经是一名职工,对这种情况应当认定其为工伤。
所以建议你找律师咨询,可以尝试诉讼,未必就能败诉。

没有!因为你妹妹与单位只是实习关系,没有劳动法上的劳动法律关系!因此不算工伤!

签合同了么?还有是在该工伤以前还是以后?

现在那帮专家把工伤定义的过于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