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任何领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5:47:08
急!!!关于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任何领取
1关于失业保险领取:
本人在南京一企业工作2年2007年8月25日-2009年8月25日,应该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本人在南京上学,上学的时候把户口签到南京玄武区<城市户口>,后应个人原因把户口签到南京溧水县<农业户口> 但是在南京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按照城市户口缴纳的保险,本人领取失业保险应该在南京玄武区领取,还是在溧水领取!!!!

2关于经济补偿金:
本人在南京一企业工作2年2007年8月25日-2009年8月25日,应该领取2个月经济补偿金,<由于公司停工停产本人5月25日-8月25日是拿南京市最底保障的80%>关于经济补偿金,关于我的经济补偿金是从8月25日前的12个月的计算合法吗?停工停产的那3个月也算进去吗?我的合同8月25日到期可是经济补偿金却到9月30号打到我的工资卡上,公司应该什么时候发放我的经济补偿金???

1.失业保险基金要在你户口所在地享受!应办理失业保险基金转移!
2.对于补偿金问题,你应该参照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原则上是在你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一个月内给你,这和公司制度有关!

如果说购买了失业保险,你可以在失业状态下申请失业补贴金.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

手续包括失业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身份证等。

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1、在哪参保,就在哪享受待遇。失业保险必须缴费满1年以上,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享受失业金待遇。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60日之内,到参保地社保中心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手续。

2、补偿金问题,公司基本还是按规定进行补偿的,经济补偿,根据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与你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待遇相差不大的话,也就算了,差距太大,可以找公司去协商,争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