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派出所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哪个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2:04:35
我认为有两个,一是是县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另一个是县(区)政府
可以向派出所上级区、县公安局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复议结果,你仍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或者可以向县、市及省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投诉。
向派出机关的上一级公安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即向区、县公安局的上一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区、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你认为的是正确的,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的机关有两个,一个是公安局,一个是县级人民政府。
上司法机关寻求法律援助,或直接去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