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同省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进行复议,二者的共同上级机关是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47:39
举个例子更直接:山西省的公安厅和陕西省的财政局共同作出某项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申请复议,按规定应该找二者的共同上级机关,那么这个上级机关应该是谁?是国务院吗?还是其他?麻烦大家指导一下,大恩不言谢!

这个可能一般不存在吧
如果存在你现在也不能就他们共同的上级申请复议,估计你得分开复议,如果他们是针对同一事情的2次不同行政行为,那你就不执行,看他们谁的行为影响到你了,复议谁......

分开复议,他们机关不同,肯定做出的不是一样的处罚,你知道不知道行政复议到国务院这个级别是不可能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