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开理发店的,赔偿金按多少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3:46:37
和理发店开的时间有关吗?

死者如果在本地开店营业,那他的赔偿只能按当地农村人口的人均年收入获得赔偿,而最高赔偿年限为20年,
例:年人均收入为5000,人死亡。、
5000*20=100000元

若是在外地开理发店,则按生活当地的人均收入来赔。
例:异地年人均收入为7000,人死亡。
7000*20=140000元

另:车祸方需要赔偿死者父母及孩子的抚养金。
父母:死者父母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法律在称为丧失劳动能力)按死者的兄弟姐妹数来进行承担比例,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即80岁)。
例:父母年龄65岁,有三个子女,其中一子死亡。平均生活标准订为500元/人/月(这是有规定的)
80-65=15年
15*[(500/3)*12(12个月)]=30000元/人

孩子:不论是否超生,均抚养到18岁为止
例:死者有二子女,1名15岁,1名8岁。抚养标准为20年,月费用为300元/人/月
15岁:300*12*(18-15)=10800元
8岁: 300*12*(18-8)=36000元
合计:46800元(两人)

精神抚慰金(精神损失费),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一般不超过3万元,还看是什么情况下的赔法。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死亡赔偿金是当地城镇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年纯收入的20倍,跟从事什么工作无关。如果人受伤,则误工费、护理费的计算与所从事的工作直接相关。

按实际收入,但是要提供证据,没有证据就按平均水平计算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标准来计算
如果发生在城镇按城镇年均收入计算 农村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