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有近三年的固定收入,法院是按哪个标准认定死亡赔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20:38:21
2007年12月份的事故,死者系农村户口,但有最近三年的固定收入,可以提供工资单证明,梅州市蕉岭法院是按哪个标准认定死亡赔偿金?

如果近三年的固定收入来源于城镇,那么倒是可以根据最高院民一庭的审判实践处理,详细你可以看看我的百度空间资料“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http://hi.baidu.com/caizh/blog/item/093f324eae8c03cad1c86aad.html)。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死亡赔偿金是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农村户口按上一年度所在省的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镇户口的按上一年度所在省城填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不台清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