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在河东区购买二手房,手续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7:38:04
本人在河东区看上一处房子,房屋总价款29万。房主为了省过户费要求合同价款写24.3万,其他的付现金。没有找中介,自己办理过户及房屋贷款,请各位给详细说一下流程及大概费用。另外还有几个问题需要咨询?
1、我的公积金在南开区缴纳的,办理公积金贷款是不是必须在南开区?还是在河东区办理?
2、我现在公积金里一共有大约柒仟,能不能一次性取出来?
3、我能不能再把我父母的公积金一次性取出来,大概三万?怎么办理这个手续?
4、现在办理贷款这块的费用,好像说法不一,有的说费用几百元,有的要几千元,具体都有哪些费用,费率是多少?
谢谢各位给个明确的指点,我查过很多网站,都是说的不细致,去过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很多,人家都不太喜欢接待。

一个一个回答:
1办理贷款只要到有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的银行就可以,不是以公积金缴存的区片来划分的。
2如果你的购房行为已成立,就可以一次性取出公积金存款余额。
3如果使用共同还款人的话,就可以支取你父亲或者母亲的公积金,这个手续视银行的不同而略有差异,这里不好说。
4办理贷款收费很复杂是因为对贷款人的个人条件还有抵押物的条件(所购房屋)不同,而有出入。
如果你有什么疑惑可以发邮件给我。 qymlj@163.com

天津住房公积金再出3项新政策 扩大提取范围

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7月6日起,天津市将出台住房公积金三项新政策。
一是职工购房可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自2009年6月13日至2010年6月30日,职工在天津市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私产住房或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1.未使用住房贷款的提取。购房人中的一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价款。
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提取。借款人中的一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首付款提取。借款人及配偶双方的父母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的首付款。
上述三种提取,提取人及配偶均应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提取政策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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