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和合同的签订有关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4:31:35
我现在在一家装潢公司做财务(刚上了4天班),老板和我是一个地方的人,他没有给我试用期,但是也不签合同,只是口头协议了工资,公司的老员工在每年的年初才签合同,请问是不是老板不给试用期就可以不签合同?保险是不是也不能交了?谢谢
是不是签了合同就必须有试用期?

合同未约定试用期则是用法定试用期,
看你的情况是每年一签合同,
一年期的法定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
这三个月应该给你不低于该公司相应岗位的最低工资,
且该工资不应低于你所在市县的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的最低限,

这三个月自然包括在一年的劳动合同期内,
理应由公司履行各项已约定的义务,
当然包括交纳保险。

另外,你签的是口头协议,根据新颁布的劳动法:
如果口头协议一年内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
则视为已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
且此劳动合同变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只要为用人单位工作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既然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务关系,就要由单位缴纳各项社保。

试用期不用交保险给公司

成立劳动关系,需缴纳保险及签订合同,否则违法,需支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