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 下班 事故 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7:33:54
有个人叫宋某,从部队退伍,被借调到交警部门工作,并安排上路执法,还发了警服,对讲机等,在一天宋某下班以后,看到两辆车相撞,一方用下来几个人用暴力打另一方的司机,被打司机求宋某,让宋某制止,而宋某却说是这是双方的械斗,不理采被打司机,后来司机把宋某和交警部门告到法庭,交警部门说宋某不公务员且是在下班时间,问交警部门是否应该赔尝被打司机。
问交警部门是否应该赔尝被打司机。 为什么???

楼主的意思是当公民的身体或财务受到不法分子侵害时,应该由主管该类事件的政府机构赔偿?

似乎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只有当政府行为导致公民受到伤害时,才会进行“国家赔偿”。

楼主无权要求交管部门进行赔偿,至少法律不予支持!

我觉得:
1、前提两车相撞,已经是交通事故了,所以宋某应该管的,谁让他被借调到交警部门呢(那被借调的那天开始就属于交警了,除非调走),而且穿着警服呢。除非他假冒交警呀,不然可以告他渎职。
2、交警是公安系统的一个分支,双方械斗难道他不能制止,不能帮忙报警呀!
3、他穿着警服就已经可以让宋某把他“视为交警”了,向他求助没理,出了事当然可以告他和交警,交警肯定有相关规定的。
司法告不了的话,就从民法告他,至少可以让他们赔。先找个好律师问问,自己也看看。
看法官帮谁了,反正有个类似的案例,具体我忘了。好像是商业上的。

个人认为,交警部门不应该为司机被打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交通事故方面,交警部门没有尽快妥善处理,是可以诉求的。
本案中,宋某如果有警服有对讲,并且在经过案发现场时,有穿着警服佩戴对讲,那么面对宋某受到不法侵害,不管身为交警还是民警,他至少是一名警察,一名有责任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警察。所以,在面对司机的求助时,宋某借口自己是交警,对方是械斗而躲避参与,那应该追究其不作为责任。由于宋某只是借调到交警队,(本案中没有明示宋某是否有原单位)所以,交警队应该承担一定连带赔偿责任。
交警队辩称宋某不是公务员,下班时间的说法应该无效。因为宋某不管是否公务员,交警队既然配备了警服、对讲,对于民众来说就可以认为其受政府委派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和是否公务员没有关系。宋某和交警队存在事实上的工作关系。下班时间的说法就更有问题,只要身着警服,就应该时刻想到自己身上不光是一身衣服,还代表了一份责任。只要身着警服,面对受到侵害的民众求助,就应该站出来保护民众的合法权益。

按照这样,在道德上应该…但作为国家部门应该管理的…把他告了…上级一定处理他

该赔 身为执法人该制止械斗而不是看而不闻不问 就算是一个平民都会出手阻止 这样的的民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