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纠纷问题,希望懂法律的帮忙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4:08:45
今年7月,我租了一间40平方的房屋,签订了半年的合同。因为当时房东也想卖房。所以我同时在合同背面写了一则承诺:在我方便的时候,配合中介接待买房的人了解房屋情况。在大约一个月后,房子卖出去了,但是我只是被前房东电话告知,我没有在意,也没有办理转签手续。就在今天,现在的房东又想卖房,希望我配合他。

所以,我的问题是:我的承诺对现在房东有效吗?如果现任房东想毁约,我是应该找现任房东赔偿,还是前任房东赔偿,中介是否有责任。赔偿的金额又是多少。

我是否必须执行我之前的承诺配合现任房东卖房?也就是他们需要看房的时候,我放行?

有效
租房合同在卖房合同之前签订 买方在买房的同时继承了卖方的租赁合同效力
所以你可以继续剩下的租房合同
赔偿应该是找现任房主
赔偿金额是要看你们签署合同时有无违约金赔偿规定了 没有的话由法院裁量

把问题说详细一点
这样没人搞得清楚的

你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不过到期你要续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