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事实认识错误中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9:12:15
打击错误和客体或对象的认识错误一样吗?
比如一个人贾某,欲射击杀死A,但误杀死B,是什么认识错误?

其实差不多了。。不知道分这么细多半是学者们没事做 从形式上提出一些奇奇怪怪的分类
具体分的话 客体错误一般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有不正确的理解 如把糖当砒霜之类的
对象认识错误多是由技术、技巧的错误等引起的,比如枪法不好,打到别人了。

当然不一样。
打击错误是客体或对象没有认错,但打错了。如儿子看见有人在与其父打架,便想用锄头击打与其父打架之人,但一锄头下去,却打在了其父的身上。这就是打击错误,打击者在实施打击之前对其所打击的客体或对象没有认错,是很清楚的。
客体或对象认识错误,是一开始就认错了,把甲当做了乙。如乙想射杀甲,夜里拿着枪去甲家,发现甲家的窗户上有一黑影,乙以为是甲,开枪射击,第二天才知道他只是打死了甲的狗。这就是客体或对象认识错误。
你的案例缺少关键的一环,即贾某在开枪射击前有没有认清,如果认清A和B,那就是打击错误,如果没有认清,比如A和B是双胞胎,那就是客体或对象认识错误。

贾某要是误将B错认成a而杀之,这是对象认识错误;如果是认准射击a没打中a而误杀b那就不算什么认识错误。

客体/对象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