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经济补偿年限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6:01:23
1995年出勤10个月、1996年出勤12个、1997年出勤5个月、1998年出勤12个月,我是临时工,每年签一次合同,有时没签合同接着上班,现在我要求单位给我这几年的经济补偿金,我应该得到几个月的,请帮助我解答。如果1998年底自己自动离职的,我还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吗?两个问题我都想知道答案。
如果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我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请问你现在还要该公司上班吗?如果没有的话应该是没有的。因为新劳动法才有规定相应的经济补偿,而新劳动法适用于2008年1.1之后签定的劳动合同。
如果还在上班,那么1995年算1个月,1996年算1个月,1997年算0.5个月,1998年算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