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房子给别人住东西在他住期间被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9:42:28
我在外面租房子,暑假回去,有个并不是很熟的同学跑来说借住几天,我看是同学就同意了。我要回去了他说他过1个月再回去,我劝他也早点回去。他不听。他走的时候不把门关好。导致我的房子被洗劫一空。2台电脑和一些东西都被偷走。我开始还没想过要他负责,但听他说不是他干的,这不关他的事,我要他赔点钱这样对吗?
我又不是给他保管,他在用我 的 电脑时被偷,
借东西给别人用,在他用期间被偷,他正的没责任?

当然有责任 就像你借电脑给别人用 他搞掉了 就要赔一个道理
一般我们都是这样 除非这个人不地道 觉得 宁愿不认你 也不赔 一般人 都会赔的
不赔 也就翻脸了 不过 要打官司 倒不至于

我觉得 你就清楚说 要他赔 要他拒绝 你可以绝交了
几千元认清楚一个人 虽然代价大 也值得

这个不好告的

你没有租房给他,没有协议,他没有义务帮你保管物品的,并且无法证明是他盗窃的

真是没有办法的

要他赔钱是可以的。但是从法律上讲,他是没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