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问大家,关于劳动法的。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9:38:52
我在广州一家公司的档口工作,
这个老板娘是我爸爸朋友的朋友。
当初我大学毕业,对于这个社会的认识等于0.
她对我说,要押我三个月工资,叫我回去想想。
迫于找工作的压力,我答应了。
所以,我去了她的公司工作。
但是一直没签合同。
她说过三个月内无薪解雇,而且我必须得帮她工作满两年,
三个月的工资才会给我。
现在已经工作两个月了。
之前她跟我说,第三个月可以借支工资。
现在已经第三个月了,可是我和她昨天提起这事。
她却不肯了。
我现在才知道,我被押三个月工资是我笨。
但是她这样算不算违反劳动法。?
那我该怎么办?

企业的押工资,就是法律上的拖欠工资,劳动法明却规定:企业不允许任何借口拖欠工资。你如果想马上要回你的工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不过你还要考虑你们之间的关系(你爸爸朋友的朋友)衡量一下利弊关系。

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你不用考虑她是你爸爸朋友的朋友这种关系的话,可以参考一下:
1.押工资是违法的,请参照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未签劳动合同(但是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其实照你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去跟老板提出要工资(最好先录音),如果她不给,就去申请劳动仲裁,千万不要自己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