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妥善办理企业职工辞职事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1:31:08
公司的辞职员工拍拍屁股走人自己的档案也不要,各项事宜均不办理。以至于总会出现问题:企业缴纳的员工各项保险无法追回,白白的替员工缴纳了。如果按照合同规定的自提交辞职信3个月准许辞职,又担心员工会无谓的增加浪费。(让员工缴纳押金,又是违法的,真不知怎么办好!)
谢谢帮助!
公司替员工缴纳的费用有的险种是提前一两个月就缴纳的,所以员工当月辞职的话,企业就没有必要再缴纳下个月或者下两个月的费用了。
即使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关系,他的工资还不够还欠缴的保险呢?
我想知道怎么控制一下这类情况

员工未说明情况不上班,视为旷工。
三次旷工可以和员工自动解除合同。
工资结算到解除合同当天。

员工在职期间公司帮员工缴纳保险是法定义务的,不可能追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