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企业名称所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20:08:35
我公司成立一家分公司(分公司不具备营业执照,因正在筹建)分公司名称叫河北力诺化工厂,我们这里还有一家大公司(中天化工有限公司)该单位的商标就叫力诺,请教我们的分厂叫力诺,是否触犯了(中天化工有限公司)的权益,涉及法律的方面的问题。注:力诺商标已经注册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九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第十四条 (二)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其企业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分厂”、“分店”等字词,并标明该分支机构的行业和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地名,但其行业与其所从属的企业一致的,可以从略;
基于上述法律规定,贵公司分公司名称叫河北力诺化工厂是不适宜的,一则与中天化工有限公司
力诺商标相混淆,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二则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缀以分公司的要求。
因此,建议另起它名为好。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商标中的文字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使他人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包括混淆的可能性,下同),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当依法予以制止.
如果你成立了"河北力诺化工厂",一是可能工商局不给予登记,二即使你登记了,对方一投诉,工商局会注销你的化工厂,责令你改字号.

取公司名可以的,但不能用这个做商标了。这属于工商(字号)注册。商标注册和工商注册是两码事,商标注册保护是全国范围内的,工商注册是按行政区域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