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农用车强制保险分大小车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7:54:10
营口农用车强制保险分大小车吗

由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1日起已正式实施。由于是强制保险,每一位机动车的所有人和管理人都很关心此事。我省会同县人民法院法官袁仕友就几个与广大读者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解读。
投保“交强险”应告知哪些重要事项 湖南在

《条例》第11条规定:“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第14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可见,如果投保人未按规定履行重要事项的告知义务,将承担被保险公司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风险。

农用车应保“交强险”吗

包括农用车在内的机动车辆运输属于高度危险作业,交通事故是以这种高度危险来源为基础的一种特殊侵权行为,车主作为高度危险来源的拥有者,对自己的这种“所有物”给他人造成的损害,难免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条例》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对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农用车等,将不予登记、检验。《条例》第4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已保“三者险”,还要保“交强险”吗

《条例》第45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