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我现在的单位性质是私营企业,是否可以为员工保管档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3:37:42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章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 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也就是说,目前,我国的档案保存一般在两个地方:

1.干部身份人员的档案一般在当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人才市场

2.职工身份人员的档案一般在当地的就业管理中心

3.机关或事业单位可以单独保留各自工作人员的档案;一些国有大型企业也有档案保管权。

因为按中组部,人事部的规定,个体私营企业及非公单位没有人事管理的权限,他们的人事档案应交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进行管理并为其办理人事管理人才流动的相关手续,对非公单位的所有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

由于人事档案属于特有资料,只有国家规定有资质的单位才可以保存。不知道贵单位是否具备这种资质,要不然可以委托公司注册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有的地方叫人才市场,是事业单位)代管,缴纳一部分管理费即可。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可以。

可以,也应当!

可以的,

我单位是私营企业,租了私人的房子, 个人企业和私营企业是否为同一性质的? 私营企业是“单位”吗? 我想问:我的单位是在哈尔滨,但我想在广西买房,是否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呢? 我是来广州打工的人员我单位要求交纳养老保险请问现在广州私营企业员工的缴纳基数和个人部分的比例是? 我想问一下,就是说我现在已有工作单位,可我想考公务员,能不能再报考公务员? 我想问一下黑龙江省的县城的行政执法局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 我想问一下中铁局的工作性质是怎样的? 什么是房屋产权单位?我现在住的房子是单位集资盖的,我个人手里只有房产证,这算什么性质的?谢谢! 我在某私营企业工作五年,企业没给办过社会保险,请问我现在辞职是否可要求补偿?补偿金怎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