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4:12:08
少年法律问题?
一位五年级女生被两小混混殴打威胁回家偷钱,两混混同时抢劫了她同学。这位女生回家后并没有和家里人说,为了摆脱小混混的纠缠她偷了900元。第二天被、两混混抢走。
问两混混(20岁左右)应负哪些法律责任。刑量是、多少?
学生遇到此类事应怎样处理?
怎样捉住此二人?
对此类事情,家长应如和教育孩子(此子第二天又偷了100自己花了)?

那两个人属于间接正犯、教唆犯。被教唆的未成年人实施什么行为,就认定教唆犯什么罪名。

女孩是盗窃行为,由于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因此她不成犯罪。而且,女孩的行为是被胁迫的。

因此,那两个教唆犯有可能构成盗窃罪。

由于盗窃罪的金额线是500至2000(不同地区适用不同标准,北京上海等大城市2000元,偏远地区一般500元),由于当地的金额标准不同,因此,不能确定900元达到盗窃线。

但如果那两个教唆犯多次教唆不同的孩子做案,金额并不要求,或累积到达。

五年级的女孩不适合太严厉的斥责,而且,主要过错并不在她,学校和家长应该配合保护孩子,避免她接触不良青少年。具体的教育问题,不是用几句话可以解决的,教育孩子还是要用心感化,不适合过分严厉,可能产生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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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楼下的批评指正,我愿意接受,但是,对于是否构成抢劫罪,我是不能肯定的,由于,楼主并没有说明抢劫的情节,不能明确说构成抢劫罪。

因为,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巾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

但是依照刑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

一般情况下,青少年对小学生的抢劫一般属于数额极其有限,情节显著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适用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不应当适用刑法进行处罚。

对于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的,间接正犯当然要从重处罚,关键问题在于未成年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如果这个法律逻辑前提不能成立,那么,如何从重处罚?如大城市的盗窃金额线是2000元,小女孩的盗窃金额是900元,相差甚远。

另外,就算构成犯罪,对于处刑是有期徒刑,我也持保留态度,我们都不是当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