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出纳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8:27:02
我们公司是新成立的,成立之前发生的费用我该怎么记账,今天老板又给我7000元的备用金,我该怎么处理,还有就是别人公司给我们公司预付8000元的定金,如果是用现金付的话,我是否要开张收据给他们,如果是打到账上的话,我们还不能有公司账号,只能打在私人账上,我们需要开收据给他们吗,我在这里先谢谢大家了

1、成立之前的费用可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 中,可以计入当期损益。不需再摊销了。
2、收到老板给的备用金,应开张收据给老板,记帐联留存记帐
借:现金 7000
贷:其他应付款-XX(老板) 7000
3、收到的预收款,应该开一张收据,不是一定要给对方的(有的对方没要求收据),最主要的是留给自己做收款凭证啊。
借:现金 8000
贷:预收帐款-XX公司 8000

除了开具发票时,收到现金之外,在没有其他票据的情况下,在收到现金的时候,一般是应该开具收款收据的。因为在做记账凭证的时候,是要作为附件附上的。
不然,对方也没有办法做账呀。

老板给备用金,打一张收据给老板,别人给的预付款,应该打一张收据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