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道路上的停车位是否不应该划为固定车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3:06:38
我家小区的道路停车位上被划成固定停车位被先下手者得了,后到的业主就被保安要求停出小区外。这是非常不合理的,道路应为全体小区业主共有,凭什么花一百多元钱就占作己有了?
物权法中说的比较粗略,只是说小区道路属业主全体共有,即使划作车位使用也不能销售,并且规定了通过业委会同意的租赁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但试问,固定车位的租赁形式跟销售有何区别?固定车位的租赁其实就是变相的销售,是针对固定车位业主的分期付款的销售形式。

我家小区也是这样,更可气的是有的家有2、3个车位,我们后买车的就没有车位了,不知道咱们国家物业法对小区露天车位是怎么规定的,有谁知道请告诉我,我准备跟我小区物业打官司。小区公用面积应是每个业主都拥有的权利,为什么部分人享有,我们应怎样捍卫我们的权利。

不应该!如果小区道路划了固定停车位岂不影响了市民和车辆出行!在说道路两边不是有停车带吗?即使停车带不够也不能在道路做固定车位.应该设立停车场

小区道路不应划为固定车位,用于灾难发生等等,能更迅速的抢救伤员,应停在专车停车场,给大家带来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