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乡知青社保办不给计算工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4:50:08
我于1970年7月随母亲于济南回乡到淄博农村,年龄11岁,1976年17岁于当地学校高中毕业,毕业后于当地参加劳动,1979年接父亲班回济南某单位上班,单位于1986年通知下乡可以计算工龄,从1976-1979年单位给计算了三年下乡工龄,工资待遇一直享受到2009年7月,在办理退休时,社保办说我的工龄计算不符合有关规定,不予计算:单位当时让我写了一个文字性材料,证明我下乡,其中有一句话:“我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而且也没有人通知我补办相应的知情手续,所以社保办不给我计算工龄,我该怎么办?

国家还没出台回乡青年务农算工龄的政策文件。
你属于“顶替”上班,在农村三年的务农按规定是不予计算为工龄的.

涉及到知青工龄,政策性是很强的。
仅凭“我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这句话,还有你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都是无济于事的。你可对照一下:

劳人培[1985]23号
原插队知识青年现在工作的县团级以上单位(含县团级单位),根据本人档案中履历表和其他有关材料填写的下乡日期审定;对个别有异议的,可经所在单位调查,报县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

苏人四[85]69号
插队知识青年工龄计算的审定,由县以上(含县)劳动、人事部门审批。

苏劳社险[2003]17号
“文革”期间随父母下放农村的子女,无论是直接参加劳动还是在初、高中读书,毕业后参加劳动的,起算工龄的先决条件是必须年满16周岁。即:下放后直接参加劳动的,从年满16周岁起计算连续工龄;下放后在初、高中读书的,从毕业后参加劳动之日起计算工龄,若毕业后参加劳动时未满16周岁,从年满16周岁起计算连续工龄。

另外,知青在当地档案馆或劳动部门是有备案可查的.
你可去淄博档案馆或劳动部门查询,其开具的证明才为合法有效。

当年还没听说过所谓的“回乡知青”,就只有“知青”.
自从“知青”算工龄了,便有了“回乡知青”一说,
咋一听都同为“知青”,理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