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储蓄的定义冲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0:18:52
私人储蓄定义:家庭在支付了税收和消费之后剩下来的收入。
书上(经济学原理 曼昆 77页)又说私人储蓄是Y-T-C。

Y是一个经济中的总收入,要使私人储蓄是Y-T-C,除非不把收税这个动作计入GDP,并且企业收入也被看作是家庭收入。

还是77页,又给国民储蓄定义:在用于消费和政府购买后剩下的一个经济中的总收入。
既然一个经济中的总收入可以用于政府购买,那么说明税收也在一个经济中的总收入之列,亦即收税这个动作要计入GDP。

那么,收税这个动作到底计不计入GDP呢?请讲明白。
“要使私人储蓄是Y-T-C,除非不把收税这个动作计入GDP”,这个说法错误。

我们在用支出法核算GDP的分析中,税收是不计入GDP的。
无论是在三部门经济还是四部门经济,政府作为一个重要的部门,其经济行为包括收税、政府支出(又包含了政府投资与转移性支付)。
说私人储蓄是Y-T-C,仅仅是表述了私人储蓄的存在这么一个数量关系。考虑到个人的经济行为也是合理的,毕竟在这个简单的分析框架下,个人收入除了纳税、投资与消费外就只有储蓄了。

另外楼主你要明确这点“企业收入也被看作是家庭收入”。
对于雇佣工人来说,付出的是劳动;对于企业家来说付出的是资本、劳动与企业家才能。实事上这都是我们所以的要素报酬。诸如资本、劳动、企业家才能这些要素收入都要计入GDP的,对于存在第三部门政府的情况下,这些收入并非直接计入家庭收入。

这样的 储蓄还包括政府储蓄呢 政府储蓄就是政府收入减去支出啦 就是T—G
所以他们加起来就是Y-C—G哦 就是投资I啦 如果是封闭经济 没有NX的话!

1楼也说啦支出法不包括税收 当然也不包括储蓄! 储蓄的定义就是国民收入中除去消费之后剩下的钱。
如果按照收入法计算 Y=C+S+TA-TR tr是转移支付 计算了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