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45:51
请问一下关于雇佣关系的问题,今年8月我与父母买牛在装车过程中我父亲的一位朋友自愿帮忙,我已经提醒小心了,最后他用鞭子抽道了自己,看见血之后晕倒,我及时送往医院,垫的医药费跑前跑后直到他亲人赶来,(在帮忙的期间他是受人雇佣的)但我父亲给雇主打个个凭据是:在装牛过程中与雇主无任何关系。问一下我是否承担责任 承担百分之多少的责任?现在受害方昏迷 病情不详。最后问一下国家是否出利无佣金雇主不承担责任的法规。谢谢了

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你爸爸的这个朋友的受伤并不是工伤,他的医疗费用只能说按照情理你们负责支付即可。原因如下:
1、首先,伤者是自愿帮忙,不需要你们支付任何佣金的,即没有与你们形成雇佣关系,在此过程中受伤不构成工伤。
2、其次伤者的雇主在此事件中也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原始帮忙只是伤者自愿的,并不是雇主指派的,那么就也不存在受人指派的行为。其雇主对其受伤不负有任何责任。
3、伤者的伤如果你们不理的话,就只有伤者自己负责了。不过处于情理你们还是要给对方支付治疗所需医疗费用的。但是现在伤者还在昏迷当中,你们最好请医生好好检查一下是什么原因,如果是用鞭子抽到自己导致昏迷不醒的话,那么你们就要小心应付了。如果是其他原因导致伤者昏迷不醒的话,你们大可以说明情况后,和对方协商,你们负责支付伤者因用鞭子抽到自己的医疗费用。其他疾病的治疗,你们可以不承担责任。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