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代丈夫签字确人欠款对账单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08:53:25
甲欠我们公司货款,合作的买卖合同是甲和我们公司签的,欠款对账单上客户名字也是甲的,但是确认对账单的签名人是甲的老婆。实际上甲的老婆也是和甲一起和我们公司做生意的
问:我预备以家庭经营为由,以他们两夫妻为被告起诉,但是仅凭这张对账单能证明他们是家庭经营吗?好像有点悬啊
他老婆签的是自己的名字,不是甲的名字。
另外那个叫张勇的诉棍去死,我要是请律师还要来这里问吗?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仅凭对账单当然不能说明他们是家庭经营了。你怎么能够证明他们的夫妻关系呢。
其实你倒不必纠缠于他们是否是家庭经营,你起诉甲就可以。因为甲是你们合同的向对方,就有义务来支付你们货款。

如果甲辩称对账单签字是他的妻子(假称乙),那么你们就可以主张甲乙是夫妻,法院一调查或者法官一问就会发现了他们的夫妻关系啦。他们的劳动所得由其家庭共同使用,就应该由家庭共同财产来承担债务的。而且就算是他们夫妻之间有协议也不能用来对抗善意第三人。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当然不能 证据不足啊 首先这份单的签字日期和时间都要弄准确了 签字谁签不要紧 要紧的是这份单上有没有说明双份 有没有同等法律效率等的 具体情况因为你的事情不狗详细这里说不情况 我建议你收看CCTV1每天中午的今日说法 上面有免费的律师咨询热线 你可以打电话过去详细询问他们

实际上我认为你不要一定要分清是否是家庭经营,如果甲方没有注册登记一个组织,而是个人和你们签订的合同,那么我认为最好是你们在起诉的过程中,把甲和其妻子列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

直接起诉就好了,对账单上的内容肯定写明了是寄给谁的,而且实际签名人你就说是甲就行了,甲如果否认,请他举证证明,那就直接把甲的老婆加进来了,没必要以家庭经营,简单问题复杂化。

起诉甲就行了,法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列为第三人。是夫妻甲不承认,有结婚档案能证明,可以查清的。夫妻间有的债权债务有连带责任。就是他们之间有什么约定,也不妨碍你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