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款,妻子要承担债务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9:02:17
结婚后,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2万,2年没给家里钱并且孩子的学费生活费由女方负担,因感情不和离婚,但男方要求女方承担一半的债务否则不离婚.这部分款要夫妻双方承担吗?答案越详细越好.谢谢了

本案中所涉及的2万元贷款是在婚后双方共同生活中产生的,所以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为负债方的夫妻两人,如果有一个拖欠不还,那么债权人有权利向另一方索要贷款.

知情不知情与是否承担债务无关,婚后所形成的债务是既定的事实无法更改.而且也无法取证.

根据修改后的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双方财产的归属.

但要在一个大前提下,那就是债权人必须知道你们夫妻间的这项约定!!

如果没有签订这份约定,那么结果不用我再说了....

首先,离婚不离婚不是他说的算.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就起诉.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首先看他的2万元贷款是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果不是,就视为他个人债务.
如果他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欠债务的话,女方就应该和男方各承担50%的债务,但男方是离婚中的有过错方,可以少分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女方少承担部分债务

当然要

要看法院的判决!
如果法院只让丈夫还(指定丈夫的名字),则妻子可以不管的!
而现实社会中,某些人为了逃债,假装和妻子离婚,并把财产全判给妻子。以无财产之由逃避还债!但此方法如果被法院追究,可能会造成因有故意逃债动机,而财产分割无效,离婚有效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