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 丈夫作生意的债务,妻子要不要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6:09:47
我结婚十几年了,有一个儿子,按理不应该离婚,可是,我丈夫不经商量,就辞了工作做生意,做生意时不正经干,银行贷款还不上就用所有的亲戚、朋友的身份又贷款,在外边欠下上百万的帐,回家也不说实话,被讨债公司的追债,家里才知道,现在我想离婚,不知他的债务,我是否要承担。

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夫妻共同偿还。

如果夫妻二人对财产分配另有约定,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即借给你丈夫钱的人知道该约定),则债务按约定分配

根据你的描述,看来不属于这种情况,因此如果离婚的话债务要有你们共同偿还

要承担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是要承担的~~

当然承担,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已经10年了肯定得负担啦!不过你可以考虑不离婚啊!必定你和他已经有感情了!可以共同努力去奋斗挣钱还债啊!!!才100多万奋斗几年就可以还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