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被拆迁户房屋补偿安置该找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9:59:33
法院判被拆迁户败诉,理由是:征地具有强制性,政府补偿标准具有合理性定案,从合法性闭口不谈。法院判了但没有组织强拆房屋,政府却组织强拆了民房。被拆迁户得到没有补偿安置,我们找政府还是找法院补偿安置,2009年4月23日以来,,本人一家八口还到处流浪,我们找过安居区人民政府也找过遂宁市政府,他们都庇护安居国土资源局的单方面强权政策,理由是地方可以根据情况指定土地补偿标准,可以不根据上面法律办。我们不服申诉到四川省高院,可是高院连状纸都不接我们的。那我们又该怎么办?这个社会就找不到说理的地方吗?我们想继续走下去,但资金又不够,我们可不可以把政府补偿的钱,拿出来用到,利用这个钱继续走下去,这样会不会影响我们的权力呢?感谢指点。

找政府,承认自己的错误,跪在政府门口,请政府原谅

全村子一人出一千然后不小心丢在管拆迁你们村的最大的官的门口
这样你们就会得到比较多拆迁款了
毕竟拆迁款是国家的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