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充协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3:19:47
我与中介,卖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上没有注明任何有关补充协议的条款,且补充协议上只有我和中介的签字,没有买方的签字,也就是说补充协议少了一方的签字,补充协议只有中介有一份,我没有,买方也没有,而且补充协议上约定如果我不能垫付银行的欠款,则需要支付一万元给中介,(是中介用手写的)这样的条款合法吗?我是在强迫下被逼签字的,
主合同上没有约定需要遵守补充协议或发生变更以补充协议为准,如果中介拿着补充协议去起诉我,我是否会败诉?

怎么说呢,这个事情要解释起来还有些难度。

这个协议有效,因为权利义务双方不包含出卖人。也就是这个补充协议是你和中介公司之间的协议,本身就不需要出卖人签字。也就是说这是另外一个合同,只不过是依附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的。因为没有买卖合同就没有这个协议。

强迫不是随便说的,还是一个愿买一个愿卖的交易,属于自愿。我能想到中介说你不签就不能交易被你理解成了强迫,这是不会被法院认定的。因为你完全可以不买,也就可以不签。

如果你违约,被起诉的话,会败诉。